第62章 买下江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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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马氏和苏大栓听了之后面面相觑。

还是马氏道:“那也不能这么便宜她,她要自卖自身也可以,但是没有二十两银子,我们不能答应。”

众人一听说要二十两,都唏嘘不已,二十两银子都够买几个媳妇儿回来了,这马氏张口就要二十两,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将林秋月当冤大头来宰。

于是大家都看着林秋月,看她要不要拿二十两银子来买下江氏。

林秋月冷哼一声:“你还真把我当成冤大头啊,你们自己怕磋磨死嫂子,要我来花二十两银子买下来,你们想的还真美。”

“咳咳咳……都别这般看着我,这事是真的,这律法已经颁布好些年了,我也只是才知道。”

以前村长还真不知道这事儿,也是去镇上开会才知道大越朝还有这样律法。

律法规定,但凡家里有被虐待至死的人,那是要犯法的,是要吃牢饭的。

轻则吃牢饭,重则发配流放,永远不得翻身。

村长趁此跟村民讲解一番,村民听得一愣一愣的。

她说完立即对村长道:“村长叔,要不这事我们还是报官吧,让县令大人来处置这事情,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家庭矛盾,已经上升到他们虐待江嫂子了。”

村长是知道林秋月跟县令有关系的,只要她去报官,县令大人还真的会出面管这事。

于是他点头道:“可以,那叔马上让你大春哥去趟县城报官。”

这样也可行,打压下这马氏的气焰,她都把青山村的风气带歪了,好多当婆婆的都学她。

长此以往,青山村的年青人还怎么讨媳妇儿,姑娘还怎么嫁好人家。

自古自己生的子女,讨回来的媳妇儿,那是想怎么样待都随长辈来,不想现在不行了,上升到律法。

一旦触犯律法,那就是很严重的事,要吃牢饭挨板子的,而平民百姓最怕的就是吃牢饭挨板子。

平民百姓天生对律法,不,对当官的有敬畏之心,说到告官之类,一般都会采取息事宁人。

平民见官,那是无事都能整出大事来,轻则破财,重则丧命。

一般老百姓哪有财来破,又惜命,自然而然的怕见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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