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盗宝天蚕丝(一)(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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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无命是修炼界中的绝顶青年,金童和玉凤自然不敢过分的傲慢无礼。为今之计,只有是他们将天蚕丝交还给容情小姐,是盈是亏,全凭小姐定夺。

平阳客栈的确是城中最好的客栈,但是相比纳兰府,却是相差了不少。金童玉凤自视高贵,更有在落日城受到了姬无命的礼遇,如此令他们极为自满。

毕竟纳兰府是皇亲国戚,居高的身份地位,令金童玉凤不自然的有一种“金丝雀’”的优越感。

“瞧好吧你,两位里面请……喂喂那个谁,你们两个去把客人的宝马牵到后院。”

客栈中吵吵嚷嚷,聚集了三教九流的食客,金童和玉凤不屑与这些人为伍,命人把饭菜送到了客房中……时间悄悄流逝,入夜了,客栈中的客源渐渐稀少了,吵嚷声减小了很多。

因一路风尘仆仆,玉凤自然免不了沐浴清洗,她如同官宦之家的大小姐一般,又命人送来了热水……在客房的洗澡间,一个浴盆里盛满了热水,热气蒸腾,在水面上洒满了艳丽的玫瑰花瓣,馨香之气扑鼻。

闪电步法,迅捷如闪电,诡秘如妖魅,同样是神偷技能的不世之功。

夜空中的风气旋转,宛如夜枭穿行……五一纵身飞出了落日城,直奔下一城池——平阳城,而平阳城正是去往纳兰府的必经之地。

平阳城

夕阳坠落西山之际,两匹骏马一路奔腾,终于进入了平阳城。时间已接近傍晚,许多的乡镇的商贩收拾货摊,开始陆续退出平阳城,致使城中进入到了又一轮的繁闹中。

在掌灯时分,两匹骏马来到了平阳客栈,从马背上跳下来了一对金童玉女,他们的衣着光鲜,虽一路风尘,可仍旧没有遮掩住他们面容上的高傲神色。

玉凤宽衣解带,将洁白无瑕的玲珑玉体沉入了热水中……柔软、温热的水包容了整个*,玉凤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在另一间客房里的金童,他同样清洗了身躯上的污尘,换上了一身洁净的衣服,他俊朗的外表更是显露出了出身名门的尊贵。

他站在窗前,清凉的晚风扑面而来,给人清爽的感觉。他轻轻呼出了一口胸肺中的气息,目光眺望向了远处……星光普洒,银色的光华照耀着平阳城。

昨日面见了姬无命,他处事圆滑,姿态和煦,但也让金童感受到了一种老练。姬无命并不盛气凌人,但是面对他,金童却有一种强烈的感受——姬无命很高傲!

以两根产自西域魔鬼谷的天蚕丝,了结遗失蝴蝶玉的风波?对于这件事,金童也感到无可奈何,他不知道究竟是蝴蝶玉贵重,还是那两根天蚕丝更加的宝贵?

这一男一女正是从落日城赶来的金童玉凤,他们应姬无命的邀请,在落日草原的马场里挑选了两匹健马。他们路径平阳城,准备赶往纳兰府,复命自家的容情小姐。

“两位客官是要住店吗,快里面请,本店是平阳城中最好的客栈,客房干净舒适、宽敞明亮,早晚有热水供应,保管客人……”

一名伙计麻溜的从客栈里面钻了出来,他迅速上前接过金童玉凤手中的缰绳,他的脸上堆满了欢喜的笑容,夸夸其谈客栈的好处。

“好了,快准备两间上房,我们要住店……还有,这两匹宝马要喂上好的料草,不可敷衍。”

玉凤骄傲的抬起了头颅,她挥手制止了客栈伙计的自吹自擂,随后她甩手将一根马鞭扔到了伙计的身上,一扭腰肢,她率先走进了客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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