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教秦大勇写字(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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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想着,这种田种地的虽能糊口,却也累,总还是笔杆子轻松些。就算秦大勇做不到那般,起码会认个字,算个数啥的,将来卖粮买米也不用光听别人的,让人忽悠了也不晓得。

两个月来,秦大勇领着女儿跟着锦绣认字,也识得了许多的字,但是因为他的年纪大了点,记忆里没有小孩子的好,倒显得进度不如女儿。

可是锦绣却发现他不认识字,却写得一手好字。

这让锦绣有些欣慰,这以后就算是去给那些个大户人家抄抄账本,或者给书院抄抄书本,也能够赚几个钱的。谁说不多,但比起种田来起码轻松了不少。

她也不奢望他能一步登天,从个地道农民变成新科状元哩。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来,总有一天,他们的日子会变得好起来的。(未完待续)

"姐夫,你自个儿去搓跟草绳把它们拴起来吧。你看,那锅扫尾巴上,俺不是穿了环的吗?"

张东听了,呵呵一笑,去了。

秦秋燕也站起了身,跟锦绣道。

"锦绣啊,二姐要走了,这次来也没给你们带啥玩意儿。本以为你们还跟俺爹娘一起,就没准备多的,下次,下次二姐来一定给你们带些东西来。"说着,一双眼睛不停的扫视着锦绣挂在灶头上的极快黑色腊肉,泛着饥渴的光芒。

"都是自家人,说这些话就见外了。马上就要农忙了,姐姐姐夫家里定还有好些活搁着,我也就不留你们了。你们等等——"转身进了屋,取了一块黑乎乎的腊肉,递到了秦秋燕的手里。

"我也没有多的,拢共这几块是我娘送来给大勇和孩子补身体的。你拿一块回去,给几个孩子们也尝尝鲜。"除了背来的这个儿子,秦秋燕还有一儿一女,大的女儿张小兰已经有八岁了。说到此,锦绣不由再次暗叹,这古代的女人就是命苦,秦秋燕今年也不过二十三岁,当初嫁去张家也不过十五岁的年纪。

秦秋燕听了,点了点头,提着腊肉,唤上自个儿的儿子和相公,就走了。一家人,空空而来,满载而归。为了表示做舅舅的爱心,早上秦大勇还问了锦绣要了二十文钱打发给了小外甥。

锦绣想吃点亏就吃点亏吧,只求他们别一而再再而三的来占便宜就行了。

可不曾想,有些事,只要有了开头,就没完没了。他们一家人看起来好似一只肥羊一般,惹得到处都是人来占便宜。

这天送走了客人,秦大勇田里的活计也干完了,就歇在了家里,跟着锦绣识字写字。上次锦绣让他买来的纸笔,都是给他和芷雪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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