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买人(2 / 3)

加入书签

过了几天,三嫂来找四妹。

“四妹,明天赵大树家的要到镇上去,你把绣好的东西给我,我给你到镇上卖了。”

“真的吗?能带上我吗?我也想去。”行不行的先到镇上看看再说。

“当然能了。以前我叫你你都不去。那你明天可要记得早起。”

“嗯。谢谢三嫂。”

“人家命好,有爹护着。”要是爹当初让自己给这个丑八怪办嫁妆,黄家的聘礼早花完了。聘礼还不回去,这个丑八怪就得让黄家抬走。家里不仅少了个累赘,自己两个女儿的嫁妆也有着落了。

这样的话大家听多了,也没怎么在意。

“两位嫂嫂放心,我能自己养活自己。连累不到你们。”四妹边收拾碗筷边说。

“我呸!这话谁信呀?”

“哈哈、、、、、、原来四妹还会讲笑话。”

晚上的时候,四妹把银子从空间里拿了出来。第二天天还没亮,四妹一伙人就带着干粮出发了。

到了镇子上大概十点多。

“三嫂,这些绣品你帮我卖了吧。我以前没怎么到过镇上,我想到处看看。”

“这怎么行?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看了看一个鼻孔出气的两个嫂嫂,四妹端着碗筷出去了。

洗完后,四妹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绣花。是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这是古代,讲究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女人想要做点什么首先的得到别人的同意。从山鸡的事情看,即使以后自己赚了钱也不一定守的住。除了这些不利因素外难道就没有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吗?怎么样才能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哪?

要想摆脱赵家根本的办法就是嫁人。可是以自己现在的情况很难嫁出去,即使嫁出去了,也没什么自由。说不定过的更惨。到底要怎么办哪?光靠卖几幅普通的绣品根本养活不了自己。

这次要不是爹非要黄家把分地的事情写到定亲文书里,自己早被卖到黄家去了。卖?!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在古代,买卖人口是合法的。我可以给自己买一个相公。这样的话一来不会有恶婆婆、坏小姑什么的,二来我有他的卖身契,他也得听我的。完美!就这么办!

要买一个人的话那五十两足够了。可是要去哪买哪?不知道镇上有没有?怎么和家里人说自己要到镇上哪?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都市言情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