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宿命狗血诗的加强版(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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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怎么这么大?

梓星用一种怪物的眼神着她。

梓星听着听着,都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开口说句公道话:“没有那么严重吧?抛开国君与女神的身份,诗中之意,也不过是男人向女人透露爱慕之情……”

绝色女子脸上的气愤之色难消,一经梓星撩拔,马上又怒气冲冲像打了鸡血。她大声嚷道:“一个**凡胎君主,不过区区百年阳寿,竟敢做梦迎娶女神作妻子,接回皇宫亵渎!其心可诛,其言可憎!”

梓星也是个**凡胎之人,站在凡人的角度,极为不爽神灵就比凡人高贵,稳压凡人n头的言论。

这少年煞有介事的样子,不像在说谎。她想到了一招,命梓星:“你把故事里国君在女娲庙的题诗,念来听听?”暗想:果真记性不好,听了题诗总该能够想起来。仍然没印象,就证明告诉他故事的人在杜撰。

梓星明显窒了一下。

女娲不是真的健忘,他却真的把那首破诗忘得差不多了。

以前读《封神演义》时,他觉得纣王这哥们吟的诗,要文采没文采,要意境没意境,要哲理没哲理——整一个“三无产品”。他费心记那劳什子干嘛呀。

梓星的记忆力之强,可以当作他自负的资本。他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竟然让他记起了诗的后面四句。

梓星轻轻的哼了一声。暗想:“你没搞清楚,那句‘取回长乐侍君王’中,用的是一个‘取’字,不是‘迎娶’的‘娶’。不然,你这位死忠的‘女娲崇拜者’更要暴跳如雷呢。”

用现代的观点来解读,“娶”字,等于纣王想高攀女娲这位神祗;“取”字表达的,是纣王只想要女娲当“小三”,名份都不准备给她一个。

“不记得了。”面对如此重大原则问题,梓星打死也要守口如瓶。

他心里得意地想:“哥才一目十行地扫瞄过一次那破诗咧。”但,很快他就要为自己这份出色的记性追悔不及。

穿越这才几天,竟然在登基前跟女神意外邂逅。梓星如果能预知对方的身份,装“哑巴”或者扮演“路人甲”,都能够避免平地起风波。可惜,他的“先知先觉”都是从小说中得来。

“听好了。”梓星背着两手,缓缓吟道:“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绝色女子听了这诗,慢慢回味着诗中意思,脸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青,由青转黑……

最后,她就像一个被梓星捅了的“马蜂窝”,“啪”一下炸开来。梓星没被蛰伤,似雍荣娴静的“小妞”却让他领教了“魔音入脑”的滋味,同样令他饱受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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