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花错耍花枪(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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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的动静也吸引了周围的路人。四周小饭店中门口、窗户都有黑乎乎的脑袋瞅着外面。

“他们这是在干什么?舞刀弄枪的。拍电影吗?”

邋遢男人手中的短枪让人不由自主想起了《洪熙官》中,李连杰潇洒舞动,犀利如风霸王无匹的长枪。

三人静静的对峙着。四周的空气凝重的可以滴出水来。

三个人身上都没有丝毫破绽。完全在以势压人。

傲凌云站在一旁,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凝重的气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杀!

说话间,邋遢男人把肩上的黑色长筒丢向一边。(_)

啪!

半人多高的长筒立在男人身边一丈距离立住了。躲过凌厉的一击后,邋遢男人让傲凌云退到一旁。对着身后一挥手。

咔!

黑色长筒从中间裂开,一条半米长精钢打造的短枪飞入邋遢男人手中。短枪全身为精钢打造,枪尖锋利无比,带着寒芒。枪颈上系着条红缨,迎风飘扬。短枪入手,邋遢男人身上多了缕锋芒。整个人就如同一把无匹的长枪。

僵尸先生和豌豆射手终于沉不住气。一上一下,凌厉的袭来。僵尸先生不知什么时候,手上戴上了一副带有钢齿的皮手套。一寸短一寸险,僵尸贴向邋遢男人,企图近身肉搏。

豌豆射手链子镖抖得笔直,如同一条发怒的毒蛇。寒光闪闪的镖锋直刺邋遢男人咽喉。一寸长一寸强。企图利用链子镖长过短枪的优势,一击致命。

中年男人一声朗笑,不见有丝毫动作,身体后移半米,躲过僵尸男一记重炮拳,手中短枪向上一挑,刚好用枪尖点在镖身上,链子镖被磕飞了出去。

三个人,二打一,很快就过了几招。

傲凌云在一旁看得暗暗咂舌,这次终于见识到了高手过招。传说中的华夏武术真的就在身边。

僵尸先生和豌豆射手神情惊异的对视一眼。

这个家伙太古怪了。这年头还有人随身携带这么古董的东西。这个男人是干什么?拍电影的吗?看他这一身装束不伦不类,邋里邋遢。干什么的?走江湖卖艺的?

对峙着邋遢男人,戴僵尸和豌豆面具的男女不敢有丝毫的轻视。

枪在古代称作矛,为刺兵器,杀伤力很大,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称为‘百兵之王’。武术长器械的枪由古代兵器矛演变而来。

一般枪的长度约相当于人体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枪法以拦、拿、扎为主。这是枪术的基本动作。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说:‘年拳,月棒,久练枪。’可见要想练成一身好枪术何其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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