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背水一战(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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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巨大鹰爪各抓住一个人,其中就包括叫嚣的荒野科学家,它在半空中盘旋一小圈的时候,两个人头颅就都在强横鹰爪中被捏成碎鸡蛋。它的速度不仅很快而且很灵活,从这些持枪战士中间扫过又将战士们都撞得东倒西歪。

狼族、豹族,狮族,这些荒野较常见的变异兽纷纷出手了。

“全部杀了!”

一个荒野科学家意识到事态严重直接发出杀戮命令。

基地战士连忙短期武器,子弹上膛、利箭上弦,正准备发起攻击时候。云鹰根本不需要智慧或提醒,这些关押在实验室里的兽族,无不是智商极高、进化程度极深的怪物。

“吱吱!”

数只银毛鼠人发出尖锐叫声,它们身影快若幻影,只是三两下就从一层窜到二层,荒野科学家刚刚发出攻击命令的时候,它们就扑进人群里面以利爪撕裂好几个人类的要害,一个个战士惨叫着从二层掉下来。

一百余头野兽中,三人安然无恙,堪称奇迹般的画面!

云鹰在心里狠狠捏一把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与野兽联合起来抗敌,这或许是这辈子目前为止做过最疯狂的事。

罗斯特把进化兽统称兽族,因为罗斯特是一个非常自傲的人,他认为自己创造一个全新族群。进化兽与荒野兽相比强大数倍,不过外表百分之七八十相似,虽然有所改变但并不夸张,荒野时代进化与变异是两种不同概念,虽然二者都可能使生物体变强,但是进化永远正面影响,变异则是充满未知性。

这些进化兽与荒野兽最大区别就是更聪明、更强壮、更敏捷。

云鹰没有来得及将所有兽族都放出来的时候,几个方向都传来急促脚步和呐喊声,好像有一大群人正在向这里赶来。

其他兽族们都纷纷愤怒咆哮起来。

荒野科学家又惊又怕歇斯底里:“快杀!杀啊!”

一只金色羽毛巨鹰俯冲而过,它与野生的鹰没有太大区别,不过每一块羽毛都是暗金色,特别双翼边缘的羽毛,又薄又硬又锋利就像无数小刀组成的大镰刀能轻松划开对方脖子,巨鹰也比普通同体型鹰大一倍。

它就像一道金色闪电掠过人群。

那刀锋般双翼不知掀翻多少人。

云鹰左右看看:“终于要来了么?”

彼岸花举起两把枪,鬣狗也开始兽化,其他兽族感受到危险,全都都摆开攻击姿态,这一场大战就要爆发了!

砰!

兽笼区数个出入口被撞开,只见两三百基地拿着枪械弓弩、电棍、电网一层二层不同方向冲进来,几乎第一时间把兽笼区给围住,只见到里面的情况无不被吓傻。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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