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兽潮(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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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夜幕笼罩中的宁静撕得粉碎,云鹰从来没有听过的这样声音,类似大钟撞响,嘹亮而悠长,如此突兀响彻,让人感到有些不安。

当回到小屋里,他就把手枪拿出来,他满怀激动仔细抚摸几遍,犹如是在抚摸情人的手,心情从来急没有这么振奋过。

云鹰心里清楚,其实相比枪械来说,真正昂贵的消耗是子弹。雇佣兵大多数没有使用枪械就是子弹太贵了,每斤新鲜的变异兽肉不过换十枚手枪子弹而已,除非是狡狐这样的顶尖高手,大多数人出于经济考虑都不喜欢用枪。

不管怎么样。

这算是云鹰拥有的第一件贵重财产。

云鹰躺在床上,枪就放在旁边,即使就只有一颗子弹的,心里也多一分安全感,现在一切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整整相识一个多月,螳螂惜字如金的性格,从来就没有一口气说过这么多,云鹰有一种重新认识对方的感觉。

他是一个技术高超的医生,他是一个喜欢把尸体开膛破肚寻找变异组织的怪科学家,他还是一个能从变异植物提取药物的神奇药剂师,不过现在看来这些都只是副职业罢了!

狡狐是枪手,疯狗是战士,螳螂则是一个杀手。

螳螂进化程度未必比狡狐、疯狗高,但杀手不一定是最强的,却绝对是最危险的,云鹰宁愿惹一个像疯狗这样的狂人,甚至是惹上狡狐那样的阴险家伙,也不会愿意招惹螳螂这样的毒蛇!

云鹰做一个飞刀的动作:“我要怎么能练成你这样?”

云鹰长长松了一口气。

他刚准备吹灭蜡烛睡觉。

谁知,几声非常响亮而又急促声音,骤然回荡在营地的上空。

当!

当!

“你的工作结束了,走吧。”螳螂是自顾自的收拾工具:“拿好你的枪!”

云鹰本来有些不爽,不过当听到后半句话,他差点激动的跳起来。这家伙表面冷冰冰,其实还是停热心的人嘛,非但保管这么多天武器还给云鹰,还顺便给云鹰上了一课。

荒野里枪械、子弹都算是硬通货,无论在任何时期总能换来一些食物。

云鹰生怕螳螂会后悔,立刻拿着枪就离开了。

螳螂自顾自捣鼓起尸体,从始至终没有什么表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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