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古代那些奇葩法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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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别一起撸串!

很多老铁夏天必备的项目,就是叫上三五知己好友喝酒撸串,一边吹着牛逼,一边吃上一口大腰子再狠劲的灌一大口冰啤酒,简直爽翻天!

不过对不起,在汉朝您要敢这样做,罚钱!

这是什么情况呢?

这是因为“聚众群饮”是汉代针对“危害统治”、“威胁治安”所制定的罪名,所以《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您要吐槽这条法律荒谬绝伦也好,这条法律的初衷就是防止百姓们聚众造反。统治者们的想法十分简单:这么多人一起喝酒,万一里面混进去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喝高了一挑唆说不定这些百姓就谋反了!就算他们不谋反,搞点什么过激行为去危害社会治安也受不了啊,那还不如直接粗暴的一些,禁止多人一起喝酒,没事你们就老实在家陪老婆孩子,少跟你们这些基友撸串!

国外的很多奇葩法律我们都能当段子来听,比如说在美国的俄亥俄州,让鱼类喝醉是违法的(喂,谁会把鱼灌醉啊,吃饱了撑的么!)

在瑞士,晚上十点之后冲马桶是违法的(额,话说晚上拉肚子可怎么办,不可能不冲厕所吧?)

在美国的佛蒙特州,女性必须经过丈夫同意才能戴假牙。(要是没有结婚怎么办?)

所以还是咱们中国好,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法律。其实要论皮,咱们老祖宗也不遑多让,今天咱们来看看老祖宗规定的那些皮得能上天的法律,绝对会让您目瞪口呆,感慨还是现代好啊!

咱们现在规定,一个人是否需要承当刑事责任看的是年龄,如果低于14岁那还属于未成年人,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秦朝就不管年龄了,人家看什么?身高!

有人说我有钱,老子就要和好朋友们一起喝酒怎么了,有本事你来罚我啊!那咱们来算算(黄金一两值1347钱,咱们就算古代一文钱折合人民币0.5元,四钱也有两千多块钱了!)

好家伙,吃次烧烤得罚两千多,这烧烤也没这么贵啊!

(古代严禁私自酿酒)

比如说在秦律《睡虎地秦墓竹简》就有这样几条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论?不当论及偿稼”。“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负,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当何论?当完城旦”。

这是两件小事,就是你养的马吃了人家的粮食啦,你偷人家的牛啦这种,在秦朝是否有罪,主要就看身高。秦律在定罪量刑时经常提到“六尺”或“不盈六尺”,如果你低于六尺,恭喜你可以免于刑罚,可如果你高于六尺,不好意思,老老实实的受罚吧!

这样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死刑,比如说“甲谋谴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论?当磔。”意思就是甲指使乙去杀人盗窃,结果赃款全被甲给吞了,如果此时乙的身高不足六尺,那么乙不用承担责任,而甲要加倍处罚,而且处罚的方式很残忍:凌迟!

为什么要定为六尺呢(六尺差不多是一米三到一米四之间)?因为当时男子的身高为六尺五寸,而女子的成年身高为六尺二寸,如果低于六尺说明还没成年,可以免罚。有人就问了如果我天生高大,才十一二岁就超过了六尺该怎么办呢?

额,那就不好意思了,只要你身高超了六尺,那您都算是成年人,法律怎么判你就得受什么罚,所以在秦朝侏儒还是比较幸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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