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匕现(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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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眠,次日清晨,李焱便匆忙赶往了安城市。

与此同时,对方也没闲着,布局多日,他们也要收网了。

这一天,安城市纪委和民访办分别接到多份举报材料,实名举报莱邑县县长李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生活腐败,乱搞男女关系。

举报者既有紫虚乡乡长贺伟国、云台乡林管所所长赵前进(胡丽娟丈夫)等国家干部,还有来自羊城的投资商人王连发,以及若干位莱邑县普通群众。

两部门在报请市委书记和市长后,次日由安城市纪委书记朱致远带队,调查组迅速进驻莱邑县,对李焱传唤询问,并对相关的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李焱翻开笔记本,粗略的看了一遍,脑子立刻就宕机了。

这完全就是一本莱邑县的“百官行述”,笔记本里分名别类的记录了从1987年3月到1992年5月间,莱邑县委县政府近半数国家干部的劣迹,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通姦赌博,渎职虐民等等,甚至充当乌社会组织的保护伞。

县委副书记潘俊武的名字后面,不仅记录着他的种种劣迹,每件劣迹后面还清楚地写明了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知情人的信息。

其中包括他与乌社会头目王虎的违法交易,以及他在王虎名下的非法产业里占有的股份。

县委书记刘东方的名字后面倒是没有违法违纪的事例记录,不过用粗大的红笔用力写着八个大字,“愚蠢、无能、可笑、可悲”。

调查工作得到县委宣传部长张鹏、常委副县长卢亚涛等人非常积极的配合。到晚饭时,李焱的各项“罪名”已经全部得到落实。

莱邑县城区改造工程中,李焱给参与投标的建筑商设置高门槛,帮助恭岚公司取得南北河沿路的改造权以及安置工程惠民小区二期的建造权。为此李焱接受了恭岚公司总经理安有恭的二十根金条以及两万元的银行汇款……

李焱故意刁难外地投资商,阻碍农副产品市场建设,使得羊城投资商人王连发不得不向其行贿两万元现金……

按照这个笔记本中记录的内容来看,莱邑县确实没好人。

原本李焱是想着见招拆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慢慢跟对方较量。反正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反攻”的“武器”,绝对能立于不败之地。

可如今有了这个笔记本,他不得不改变策略了。

官场有官场的规则,即使是潜规则,也是规则。

不可能把一个县里的大小干部连窝端掉,如果那样的话,市委书记和市长恐怕要挪地方了,李焱也会成为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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