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偏袒(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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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莎被弹幕压制得完全无法靠近,在这种比赛中,他不得不倾尽全力的抵抗,仿佛会在一瞬间被打成肉泥。

既然如此,那么自己也疯狂一回吧,就让他们看看,到底谁才像是疯子。

庄明歌站起来大声的咆哮,疯狂的杀气和愤怒掀起了一阵可怕的风暴,将脚下的黄金的云吹出了一层层的涟漪。

他的身上散发出了巨大的狂气,那是杀戮和愤怒结合在一起后,才会有的独特气息。

“我将化作子弹,给予敌人狂风暴雨的攻击。”

庄明歌吟唱其咒文,是具现化的魔法。曾经由克莉娅.库鲁斯老师教给自己的魔法,具现化出了两把机关枪。

噗嗤……

伴随着血肉的飞溅,庄明歌的头颅高高的飞起,脸色还残留着难以置信的表情,似乎难以想象自己又被杀掉了。

随后,庄明歌复活了。

这是第几次了,应该是第四次了吧。

喝掉龙血开挂的林丽莎举起手中的吞光之剑,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庄明歌,杀掉了他三次,加上先前同归于尽的那一次,一共四次。

庄明歌扣动扳机,子弹铺天盖地的形成了疯狂的弹幕,枪口喷射出红莲之炎。

林丽莎毫不犹豫地一跃而起,在铅弹横飞地洗礼中冲了出去。具有难以想象的破坏力的流弹,在黄金的云和虚空上破开大洞。

那威力明显与普通的机关枪武器不可同日而语。林丽莎的直觉察觉到,即使喝掉了龙血的自己被击中也会造成致命伤时,气得咬牙切齿。

庄明歌将手中的机关枪仿佛自己手臂的延伸一般灵活自如地操纵着,用魔法制造出来的近代火器的枪身和弹夹都具有强大的威力,可以打穿。打烂一切事物。

两挺机关枪丝毫不输于庄明歌凶猛的怒号,发出灼热的尖叫向林丽莎袭来。超音速的子弹太过于凶猛,虽然无法在顷刻间要了林丽莎的命,但对方明显不停的躲避,和庄明歌拉开了距离,没有还手的力量。

还留六次,庄明歌就败北了。

而他只杀掉了林丽莎一次而已,双方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在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输的,庄明歌一想到这里,全身都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一旦他输掉,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就会毁灭。

悬浮在天空中的地狱轮盘就会发威,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将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摧毁,庄明歌绝对不能够允许那样的情况发生,所以必须战斗才行。

必须击败林丽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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