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卖身还债(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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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点,王灯明倒是比较惊讶,与琼斯梅迪对阵的那个踢狗人士,叫汤姆端克,身高马大,和屠戈登布差不了太多,居然被琼斯梅迪打得昏迷在地,在医院接受抢救后才醒来,王灯明事后才知道,她下手特别的狠,一拳,在太阳穴,一脚在那个人的裤裆上。

新人犯错,很正常,有的新人好长时间才会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琼斯美迪的合格时间恐怕不会短。

“警长,我也请律师,告他袭警!”

王灯明摇头说道:“你告他,你都把人家打得进医院了,谁袭击谁,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是谁先动手?”

“我就是将他推开,推了一下。”

琼斯梅迪说的理直气壮,没钱,也是一种骄傲。

当然,她也很委屈,不就是防卫过当吗,怎么就被人讹了二十万?

王灯明觉得牙根疼。

按照美国警察完整操作的程序法,琼斯梅迪只要按照警察手册上的去做就可以了。

手册上有很重要的一条,假如一个警察认为生命受到了威胁,你可以直接开枪。不会出现在警察在事发前判断后果来处置的问题。

“推一下,他就跟你玩命?说!”

琼斯梅迪整个人抖了一下,低声说道:“我,我推他的时候,手肘上,有点,有点小动作。”

“我明白了,你呀,你要不一枪把他崩掉,要不,就不要别动他,这下好了,赔钱吧。”

简单点说,一个人朝警察冲过来,谁他么知道他是要抢枪,打人亦或拥抱?所以,警察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做相应的措施,开枪,他们有绝对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警察完全行使权,豁免权。

但琼斯梅迪这个事情,又让王灯明头晕,你说那个踢狗的人袭警,琼斯梅迪可以开枪,然而,当时那个家伙身上,手上,没有任何的威胁凶器。

琼斯梅迪说,是踢狗的人先动的手,可根据目击证人,也就狗狗的女主人说,没看清,好像同时动手的,又好像是琼斯梅迪先动的手,突然就干起来了。到底谁动的手,现场有没有监控,真相,只有琼斯梅迪和那位踢狗人士知道。

然而,事情已经发生了,踢狗的人就有道理说了,我身上没有任何攻击**械,你警察打人,往死里打,那就肯定不对。

琼斯梅迪吃亏就吃在没经验上,对方死咬着是琼斯梅迪先动的手,琼斯梅迪又拿不出什么证据说踢狗人士撒谎,那么等待琼斯梅迪的就是对方律师给她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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